CWSnet

中 国 水 利
1999年  第4期
总430期  4月12日出版

目录

城市资源[一体化]管理的探索

郑继胜 吴猛

    近年来,山东省水利厅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出了以实现城市水资源管理、开发、经营一体化和产、供、销一体化(统称“一体化管理”)为主攻方向的战略目标。目前,全省已有15个县(市、区)城区实现了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城乡供水工程已发展到894处。“八五”期间,城乡供水完成总投资14.2亿元,累计供水总量398.9亿立方米。水资源费收入6.76亿元,水费收入21.24亿元。

    一、城市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优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力,国务院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由水利部统一管理水资源,其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发挥最大的效益。由于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实行城市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真正意义在于有效管理、科学配置水资源,保障城市用水的供给,促进城市的发展。
从山东省目前实施城市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情况来看,“一体化管理”与多头管理相比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一是有利于政府对城市供水工作的领导。如果城市供水经营和水资源管理分头进行,造成两者的脱节,政府领导要花费许多精力做双方的协调工作。即使这样,由于职能的交叉,也难以取得好效果。实现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水资源实行“一体化管理”,就避免了脱节现象,可以使政府领导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其他工作。青岛市城阳、昌邑、宁律等县(市、区)实现“一体化管理”后,不仅实现了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和调度,保障了城市供水,而且使政府领导从解决水资源紧张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

    二是有利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能的实现。水行政主管部门实现对水资源“一体化管理”,有利于依法
治水、管水和用水,有利于实施对水资源的有效管理,避免越权行事的事件发生,真正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行政职能。

    三是有利于社会各界对水资源管理和供水保障情况的监督。对水资源实行“一体化管理”,不仅避免了因职
能交叉出现的互相推诿和扯皮现象,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监督。如果是多头管理,一旦出现问题,社会各界也难以真正查清责任,也就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1997年1月审结的滨州印染有限集团公司状告滨州地区水利局和滨州市建委都向该公司征收水资源费一案,就是因为该公司弄不清哪家该收水资源费,只好将两单位一并告上法庭。

    四是有利于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随着城镇工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将更加紧张,工
农业相互争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果实现了“一体化管理”,水利部门就可利用现有工程和兴建相应配套工程,根据不同时期工农业蓄水状况,合理调度水资源,做到丰蓄枯用。不仅能保证工农业供水,而且使当地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使供水水质得到保证和水环境得到优化。

    五是有利于使水资源管理、开发、经营和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目前,山东省大中型
蓄水工程的老化退化十分严重,由于缺乏必要的维修资金,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加固,致使不得不在汛期首先满足低标准运行情况下的防洪安全,而将大量的水弃掉。实现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就拓宽了水利资金投入渠道,水利部门就可以通过强化职能管理,用开发经营的资金兴建新的调水工程和对现有工程进行维修加固,使蓄水工程达到应有的蓄水能力,其经济效益也随之提高,从而再反哺水利工程建设,实现良性运行。

    六是有利于利益的协调。目前,管水与供水在经营价格上矛盾十分突出,水资源费和供水水价差别很大,不易统一。只有实现“一体化管理”,在利益上比较容易协调,而且能够最大限度提高管水和供水的积极性。例如,威海市水利部门对城区供水水费目前达到每立方米水0.8元,几乎占到各种不同用途水价平均数的50%,仅此一项水费年收入就达到600万元。市水利局也将水库管理单位的水费价格由每立方米0.03元或0.05元增加到目前的0.23元,提高了工程管理单位管好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促进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七是有利于形成全省上下一盘棋。实现“一体化管理”后,职责明确,利益直接,便于得到立项、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加快了供水设施的建设步伐。同时,可以实现水的跨县市、跨地区、跨流域,甚至跨省份的调配。引黄济青工程和威海市调水工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加大力度推进城市水资源“一体化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水资源能否实现“一体化管理”,主要取决于政府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因此,最重要的是通过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对水资源“一体化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治水的意识,使各级党政领导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依法治水,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水资源的“一体化管理”。

    转变观念,加强领导。水利部门的各级领导应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克服畏难思想,切实加强领导。

    积极争取,注重实效。实现水资源“一体化管理”面临许多困难,水利工作者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首先是必须立足实际,强化措施,知难而上,注重实效。二是要主动寻找机遇和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三是利用水利行业的人才、技术、工程规划和施工方面的优势,循序渐进兴办供水工程。

    强化管理,全面服务。实现水资源“一体化管理”,要形成从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检查和维护供水设施,到水资源合理开发、供水保障、推广节水技术、水法规服务等“一条龙”的全方位服务。

    加强协调。合理分配和调度。由于水资源在地区分布、时空分布等方面差别比较大,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甚至在省与省之间加强协调,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水量的合理分配和调度。如引黄济青工程的建成,不仅为青岛市工业和居民生活提供了可靠的水源,而且为工程沿线地区工农业和群众用水提供了保障,产生了巨大的效益。

    建立供水基金,实现良性循环。多渠道增加投入是加快实现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物质保障。同时,从长远看,为了保证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扩大再生产和为新建工程提供建设资金等方面的需要,应制定相应的供水基金制度,实现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立足实际,多途径实现对城市水资源的“一体化管理”。目前,山东各地立足当地实际,采取了多种途径:有城阳区政府在建新区时就将城市供水一并交给水利局的新区型;有昌邑县将城市供水由城建部门移交给县水利局的依法理顺型;有新泰市水利局先建供水工程到城区外围,进而实现“一体化管理”的栽桐引凤型;有宁律县水利部门与城建部门共同建设城市供水工程时,抢机遇的寻找机遇型;有威海市水利部门的据法力争型;还有合资型等等形式。这也说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对城市水资源的“一体化管理”,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采取适合当地的形式。

(作者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上一篇 页首 下一篇

责任编辑岳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