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Snet

中 国 水 利
1999年  第6期
总432期  6月12日出版

目录

面向市场组建产业集团转换机制争创一流灌区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都江堰  改革开放以来,都江堰灌区的建设和发展突飞猛进,农业灌溉面积从新中国成立初的280万亩发展到1006万亩。同时,还为成都市几百万人民生活和城市工业供水,兼顾防洪、发电、水产、林果、旅游、环保等。全灌区支渠分水枢纽以上的水利工程形成固定资产原值19.3亿元。成为四川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水利基础设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水管单位如何实现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江堰管理局的做法是面向市场组建产业集团。

  一、组建产业集团是都江堰灌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适应发展的需要,改革陈旧的体制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一是灌区水源无调节蓄水工程,无法调节岷江丰枯水量,造成灌区内周期性供需矛盾异常突出;二是灌区工程老化毁损严重,配套差,抗洪能力弱,据1991年统计,全灌区渠道老化损坏长度占渠道总长的36.2%,建筑物老化损坏11890处,占总调查数的39.2%。要改善上述两方面工程现状需投入120多亿元。如果依靠旧的体制,这笔巨额资金的筹集是相当困难的。

  由于体制的陈旧,都江堰的资源、资产无法实现科学配置,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在市场竞争中举步维艰。这就迫切地要求我们打破封闭、保守、分散的经营体制,建立以水利资源和水利资产为纽带,广泛联合的规模经营新体制。

  2.顺应改革的需要,组建产业集团

  党的十五大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水利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道路。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的颁布实施,水利部《百龙工程实施意见》的出台,四川省委、省政府“治水兴蜀”战略的实施,为都江堰的发展拓宽了思路,提供了政策支持。此外,经过近几年供水价格调整,1997年,局系统财务收入突破1.6亿元,已形成固定资产原值近20亿元,为走规模发展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于去年6月颁布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大型灌区水利工程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建设及经营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组建集团,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是都江堰面临的一次历史性机遇。

  1997年7月四川省水电厅党组提出组建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当年底,我局提出了《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先后咨询了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组建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既顺应了我国水利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效的法律保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同,可谓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兼备,是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道路。

  二、积极稳妥,大胆推进,构筑都江堰产业集团

  (一)组建集团公司的原则

  一是坚持以《公司法》、《水法》、《水利产业政策》、《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运作。

  二是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按“小事业”和“大企业”两条线运作。“事业块”对都江堰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公益性资产和非生产性资产,承担都江堰社会公益性职能;“企业块”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市场竞争,负责都江堰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坚持突出供水主业促进发电、旅游、水产等共同发展,推动都江堰水利产业进入资本市场。

  四是坚持转机建制,通过组建集团公司促进产权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全面改革,推进价格体系等的建立和完善。

  (二)组建集团公司的基本思路

  1.集团公司的性质: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四川省水电厅管理的具有投资、控股性质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并办理工商登记,自负盈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对政府授权范围内的都江堰水利国有生产性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负责对都江堰水利国有生产性资产和国家对其政策性投入的统一管理和经营;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投融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决定全资子公司的重大产权变更以及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任免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对控股、参股子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

  3.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集团公司由省政府委托省水电厅管理,经省政府授权,作为都江堰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

  4.集团公司的资产构成:都江堰管理局及其人民渠一处、二处、外江管理处、东风渠管理处的水利国有生产性净资产全部纳入集团公司。分别行政隶属于简阳市和仁寿县的龙泉山管理处和黑龙滩管理处通过产权界定,将省级的国有水利生产性净资产纳入集团公司;分属当地政府的国有水利生产性净资产,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可由当地政府授权或委托集团公司经营和管理。

  (三)组建集团方案

  在对集团多种组建方案进行反复比较论证后,形成了以“内转机制,外争政策,发展自己”的基本思路,结合都江堰实际情况,采取先集团公司后股份公司的方案,即首先将都江堰现有各类水利资产组建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公司,待该集团公司运作起来后,再将集团公司内优良资产剥离出来,通过募集设立方式组建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争取发行股票。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公司筹备工作,本着“积极、主动、稳妥、效益”的原则,对组建方案的设计进行了反复论证和修改,终于在1998年9月25日,经省政府授权水电厅以川水发[1998]129号文批准了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

  三、脚踏实地地走好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的发展之路

  (一)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解决好三个问题,争取三项政策

  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经营管理体系的建立问题;二是都江堰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的划分问题;三是补偿机制问题,在水价和其他收费未到位的情况下,争取继续享受政府补偿和政策补偿。

  争取三项政策:一是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二是在公司盈利后,以国有股分红部分弥补集团公司在农业供水和其他公益性服务中的政策性亏损;三是继续享受省上给予都江堰水管单位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加强内部建设,抓好三项建设,建好一个基地

  三项建设,即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

  建好一个基地是抓好部省共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之真正成为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的精神动力。

  (三)做好基础工作,研究好两个课题,落实好两项政策

  研究好两个课题:一是搞好《都江堰灌区水利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课题研究,从战略高度规划都江堰灌区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框架。二是搞好《都江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课题研究,为理顺水价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落实两项政策法规:一是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实施好《水利产业政策》,重点从体制和机制改革中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和都江堰水利产业良性运行的发展路子。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不仅立法到位,还要执法到位,从而为都江堰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搞好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三步走的发展目标

  1.集团公司近期发展目标:按照《水利产业政策》的要求,供水价格在3年内逐步调整到位,集团公司力争在这3年内逐步扭亏为盈。现都江堰一局四处水利国有经营性资产1994年清产核资原值为12亿多元,在纳入集团公司后经资产评估预计将达到50亿元,经过3年运营将增加到70亿元左右;实现灌溉面积1050万亩,提供工业、城市生产及环保用水10亿立方米,财务收入达2.1亿元。

  2.集团公司中期发展目标:到2010年,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达到88.50亿元,实现灌溉面积1152万亩,提供工业、城市生活及环保用水20亿立方米,水电装机18万千瓦,财务收入达12.88亿元,实现利税1.5亿元。

  3.集团公司远期发展目标:到2030年,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将以集团公司为核心,发展成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特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将达200亿元,完成毗河灌区建设和岷江上游梯级开发,实现灌溉面积1472万亩,提供工业、城市生活及环保用水40亿立方米,水电装机100万千瓦。

  集团公司将以现有资产为基础,加强资本运营,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逐步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以集团公司中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资产,以募集设立方式组建都江堰水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信贷、招商引资、股票上市等多种融资手段,募集发展资金,开发、经营有市场前景的新项目,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集团发展壮大。

(执笔:廖长生等)

责任编辑韩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