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Snet

中 国 水 利
1999年  第8期
总434期  8月12日出版

目录

河北石津灌区水价调整实现

水管单位增效 用水户增收

张根福 刘光弟

  河北省最大的渠灌区——石津灌区,多年来,结合本灌区的水源和农村经济形势,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并靠改革、靠工作、靠服务,较好的把调整后的水价落到实处,水费实收率保持100%,取得了水管单位增效,用水户增收的效果。

三次调整,水价改革不停步

  由于种种原因,石津灌区在80年代以前水价较低,调整步伐也较缓慢,80年代以后水价调整幅度加大,步伐加快。迄今大的调整有3次,第一次是1983年单方水价由4厘调整为11厘,第二次是1990年单方水价由11厘调整为31.5厘(含1.5厘移民基金),第三次是1997年单方水价由31.5厘调整为82.5厘(含7.5厘移民基金)。在第一次与第二次之间还进行了两次水费保值,1992年单方水价由31.5厘保值为37.9厘,1994年单方水价由37.9厘保值为61.9厘。

  1998年灌区水费收入达到2333万元,比1990年多收入2128万元。灌区经济实力的增强,促进了灌区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些骨干工程的险工险段得到及时加固;中心地带通过搞扩建,增加了渠道的输水能力,缓解了用水紧张的状况;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支渠以下渠道进行防渗配套,提高了支渠以下有效水利用系数。工程条件的改善,提高了浇地效率,缩短了轮灌周期,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平均单产由1990年的562公斤提高到1998年的798公斤,用水户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和提高。

当好参谋,促进新水价出台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供水成本,石律灌区分别在1992、1996、1998年对供水成本进行了三次核算,并提交河北省水利厅。在固定资产的评估中没有停留在账面数据上,而是充分考虑了一些闲置、废弃的固定资产以及群众的筹资出劳等;在用水量上既考虑灌区的实际用水量,又考虑灌区的设计供水量;在人员编制上既考虑设计面积的人员编制,又考虑目前实际效益面积的人员编制以及目前灌区的实际人数。由于在供水成本核算中既遵循了水利部有关成本核算办法,又结合了灌区的实际情况,核算的成本更合理更贴近实际,对新水价出台具有更大的参考价值。

  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农产品价格改革力度加大,粮食价格不断调整。水费作为粮食生产成本的一部分,与粮食生产效益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粮食价格上调时,有利于拉动水价的上调。

  1990年,石津灌区结合灌区水价多年未调、粮食价格上涨的实际,向省水利厅提出抓紧进行水价调整的要求,并提供了灌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显著,而供水成本下降等有关资料。1990年5月3日,河北省政府51号令颁发了《河北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规定》。依据《管理规定》中有关“实物计价、货币结算”的条款,石津灌区管理局制定的《石津灌区水费计收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农业水费实行以小麦计价,货币结算”。1992年和1994年河北省对小麦定购价格进行调整,石津灌区管理局依据省政府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的通知,先后两次对水费价格进行保值调整,并报省水利厅批准,斗口单方水价分别达到37.9厘和61.9厘。1996年省政府对粮食价格做了进一步调整,正当石津灌区管理局着手水费第三次保值调整时,省物价局对石津灌区管理局的水费保值提出异议,经水利厅的协调和沟通,取得了物价部门的理解和认可,1997年1月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将水费价格调整为82.5厘。

  1998年11月,河北省物价局、水利厅联合出台了水价调整文件,将农业灌溉水价由每立方米82.5厘上调为110厘(含10厘移民基金)。在当时农业生产效益增幅减缓,农产品价格下滑的大环境下,上调水价无疑将影响农民利益,影响农民的用水积极性。为积极稳妥地落实新水价,保护灌区农民利益,确保灌区用水市场,同时,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石津灌区管理局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向省水利厅提交了《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关于实施新水价意见的报告》,提出了分步实施新水价的方案,即1999年春夏灌执行每立方米82.5厘的水价,秋灌视水库蓄水、气候条件及春夏灌水价落实情况,对供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狠抓管理,把新水价落到实处

  1990年5月,河北省政府51号令颁布后,石津灌区管理局为把新水价落到实处,制定了《石律灌区水费计收管理实施细则》,经石津灌区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省水利厅批准后执行,《细则》将“实物计价,货币结算”具体化为“农业水费实行以小麦计价,货币结算。1990年河北省小麦定购价格为每公斤0.536元,斗口单方水价为30厘(1.5厘移民基金不保值),折算小麦O.05597公斤,每年随小麦价格折算水费价格。”这为以后两次水费保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比例水价:由于渠水不足或机井发展,有些年份或灌季一些地区没有用渠水,这给计收基本水费增加了难度,为解决这个问题,经石津灌区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水利厅批准,从1994年春灌开始,每年春灌执行比例水价,将下一年的基本水费分摊到当年春灌的水量指标中去,水价成了计量水费加基本水费。如1998年春灌将基本水费分摊到3.5亿立方米的水量指标中,折合每立方米15.4厘,春灌执行每立方米97.9厘,(82.5厘_+15.4厘)的比例水价。这样将计量水费与基本水费合二为一,使计费工作简单化,又保证了基本水费的足额征收。

  综合水价:根据省有关规定,动用死库容的水要加倍征费。对水库来说死库容与正常库容很容易分清,执行两个价格也很方便,而对某一个村来说就不容易分清,即使能分清,同一灌季执行两个水价也有困难,同时由于死库容水价偏高,会影响用水户的用水积极性。我们通过用水户申请,对不用死库容者执行正常价格,用水指标限于正常库容;对用死库容者将死库容加倍的水费分摊到水量指标中,执行综合水价。如1999年春灌,灌区分得正常库容1.4亿立方米,死库容0.4亿立方米。管理局根据用水户的申请,推出每立方米127厘、110厘两个价格,前者是正常计量水费(每立方米82.5厘)加基本水费(每立方米27.5厘)加死库容加倍水费(每立方米17厘),后者是正常计量水费(每立方米82.5厘)加基本水费(每立方米27.5厘)。用水户一经选择了水价,便一价到底。这样既保证了国家水费的足额计收,又为用水积极性高的缺水地区争得了用水指标。

  打折水价:一干渠下游地下水条件较好,井灌发展较快,水价调整后渠灌价格比井灌偏高,为稳定渠灌市场,巩固调价成果,1998年春灌我们对该地区水价执行9折优惠,遏制了该地区渠灌面积下滑的趋势。

  1996年、1997年水库蓄水较多,汛前水库要弃水,我们征得水利厅同意将弃水引入灌区,水价执行6折优惠,用水户用低价水增了产,灌区也增加了收入。

加强宣传,让用水户接受水价调整

  1990年至1996年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农产品、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很快,农民收入增加,农用品及其他行业的价格也在上调。在此形势下,石津灌区管理局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水费在粮食生产成本中占的比例下降,使用水户认识到目前水价偏低,应当上调。由于得到了用水户认可,这期间灌区的水价是小步快走,两年就有一次调整。1997年以后,农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农产品、农副产品价格稳中有所下降。在发展“两高一优”农业中,一些用水户认为渠灌没有井灌及时、方便,价格也偏高。对此,石津灌区管理局把井灌产量与渠灌产量进行比较,并组织灌溉站对井灌成本进行核算,使用水户明白,虽然渠灌没有井灌及时、方便,但对大田作物来说,渠灌水量大、水质好、产量高的优点足以弥补其缺陷;渠灌价格相对井灌价格并不高。因为用水户核算井灌成本时,没有把机井建设配套费、维修费计算在内,而只是用井灌运行费与渠灌比较。用水户的模糊认识澄清了,用水的积极性不断增加。

深化改革,把用水户视为“上帝”

  要把水价落到实处,加强内部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解决职工的思想观念问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石津灌区管理局组织职工学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使广大职工认识到,水管单位与用水户除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外,还是供求关系。用水户不但追求服务质量,还追求收益。同商业一样,用水户是水管单位的“上帝”,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只有两者相互支持、成为益友,才能共同受益、共同发展。

  二是充实基层力量。水价调整年份,在灌溉期间,局组织工作组到基层协助工作,局领导包片,科室包所。工作组的到来不但鼓舞了基层人员的工作热情,还协助基层人员解答用水户的许多疑问,促进了放水与计收费工作的开展。

  三是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降低农民负担。为使水价调整后灌溉成本不增加或少增加,该局采取大搞冬修工程,推广“五面六线”渠道,提高渠道的运行标准;增加农渠、毛渠,改长畦为短畦,大畦为小畦,加高加固畦埂,改善田间工程;组织浇地专业队,统一为用水户浇地,提高灌溉效率;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建用水户协会,使用水户直接参与到灌溉管理中。这些措施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从前几次水价调整看,灌溉成本上涨幅度均小于水价调整幅度,如1999年春灌,水价提高29.7%,而灌溉成本仅提高17.8%。

  四是积极推行水务“四公开”。将各村的水量指标、实用水量、水价标准、水费账目等上墙公布,增加水费计收与使用的透明度,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受到约束,减少了水费搭车。

  五是及时回报用水户。石津灌区多方筹措资金,改善骨干工程运行状况,扩大支渠以下的防渗配套面积,提高支渠以下有效水利用系数。除此之外,还从超任务水量的水费中提取5%~7%作为“工程返还基金”返还给管理所,用于支渠以下的渠道工程建设,并适当照顾用水量大、用水积极性高、工程条件差的地区。管理所利用这部分钱作为引导资金,补助给用水户进行水毁工程修复、支斗渠防渗配套及田间工程改造,使用水户在水费调整中也得到实惠。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责任编辑营幼峰

网页制作 C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