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稳定的水费计收新秩序       

        ——人民胜利渠灌区水费计收改革初探

卢凤民 朱留杰 王立正

    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本着“以渠养渠”的精神,于1953年开始计收农业水费。往年到7月份各乡、镇水费基本上上缴各管理处(段),而1998年7月份时上缴额几乎为零,虽然采取了种种措施,但到年终仍有许多乡、镇没有完成水费上缴任务,有的乡、镇政府收取的水费甚至不足于交纳黄河河务部门的水资源费。

    收费难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思想认识障碍。许多农户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水是商品,对近年来水费标准的提高更是难以接受。这是收费难的最根本的原因。

    代收方式改变。1998年以前乡、镇政府代收水费的方式是在农户夏季交公粮时一次性代扣;1998年国家规定粮食收购实行户交户结算,不能代扣除农业税以外的任何税费,乡、镇政府只有通过村委到各家各户去收水费,而农户不积极缴纳,能拖就拖。这是1998年收费难最直接的原因。

    村班子的问题。在水费计收过程中村班子是乡、镇政府与农户联系的纽带,村班子有问题,严重影响水费征收。

    此外,还有乡镇截留、挪用、搭车收费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水费是保证水利工程可持续利用、水管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笔者认为,人民胜利渠灌区要加大改革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计收水费。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思想宣传工作是灌区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今后一定要在加大宣传力度上下功夫,通过生动的、农民乐于接受的形式,大力宣传《水法》、《水利产业政策》等法律法规,使农民以及广大基层干部真正树立起水是商品的意识,真正认识到现行收费标准还远没有达到按成本收费的水平。农民思想上的疙瘩解开了,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供好水、浇好地、服好务、收好费”是灌区的基本工作方针,搞好服务是收好费的前提和基础。应以农户满意不满意作为灌溉管理工作根本的出发点,把供好水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在灌溉放水期间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收好费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收费形式

    要改变以往仅靠乡、镇政府代收水费的单一形式,根据各自的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收费形式:

    1.直接与村委会签订供用水协议。村委会是经村民选举产生的,与农户联系紧密、值得信赖、易开展工作。1998年已有这方面的实践,从取得的效果看也是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由村委会收费的比例。

    2.直接与承包人签订供用水协议。对村班子不健全或有班子但工作不力的村,要认真物色热爱水利、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工作有能力的人搞承包,积极探索有利于组织浇地和收费的新形式、新路子。

    3.继续与乡、镇政府或水利站签订供用水协议。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在组织浇地和收费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在大多数村委会中有一定的威信,对有能力又愿意继续组织浇地和收费的乡、镇政府或水利站,可继续与其签订供用水协议。

    4.直接与用水者协会签订供用水协议。目前灌区内有的地方已建立起了用水者协会,这是~个新事物,代表着未来的发展方向,可与其直接签订供用水协议,在业务上对其多指导多帮助,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总结,为以后大范围推广积累经验。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在水费结算方式上要尽量做到预交水费或“一水一清”,这样可避免出现一次交费数额过大农民负担过重的现象,也便于管理和工程的及时维修。

四、加快灌区支渠以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全灌区支渠以下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开始,其总的思路是,变过去由乡、镇政府兼管的体制为专门机构即用水者协会专管的体制,将来由用水者协会去管理工程、组织浇地和收费。灌区支渠以下管理体制改革与水费计收密切相关,这项改革必将对全灌区的水费计收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应当加快这一改革的步伐,早日在灌区建立起稳定可靠水费计收新秩序。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

责任编辑 营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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