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水资源供需对策探讨 胡兴胜 李凤玲 赵粉桃 高海明 内蒙古自治区横跨东北、华北、西北,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大陆性季风气候非常明显,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区人均水资源量2281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85%,每公顷耕地平均占有水资源量仅有1万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39%。 自治区成立50多年来,水资源开发利用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区共开发利用水资源量166.77亿立方米。目前,全区建成万亩以上灌区195处,配套机电井18.59万眼,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851.2千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35.7%。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76座,总库容71.8亿立方米,调节水量7.6亿立方米,占河川径流量的19.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规划目标,结合实际情况,预测2010年,在保证率为75%的情况下,全区工农牧业及城乡生活需水总量为244.51亿立方米,比现状用水增加77.74亿立方米。解决好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直接影响内蒙古自治区21世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对策 1.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提高水的利用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林灌溉用水多采用旧的灌溉方式,灌水量大,渠系水利用系数低,水资源浪费比较严重。近几年,全区节水灌溉发展迅速,目前节水灌溉面积已达383.6千公顷。出现了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搞节水的喜人局面,并逐步向受益农户自筹、受益集体资助、农行贷款、国家扶持和企业或个人投资经营“五位一体”的方向发展。 2.调整水价,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工作。目前,水价远低于成本价,水价过低,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应逐步调整水价,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工作。 3.发展井灌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对地下水的开发缺少统一规划,严重超采,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今后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要从制度上切实加强管理,按照本区域地下水的可采量,严格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此外,这些地区,应积极采取地下水资源的回补措施。在有固定渠灌水源又有地下水的灌区,要实行井渠并用,优化调度。地下水资源在水量和水质允许的情况下,要从水价、运行管理等政策上扶持井灌的发展。 4.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农业合理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农业持续发展的宏观措施。不同作物具有不同的需水量和需水规律。要针对各地区的水资源条件,利用优化技术,把不同作物进行合理搭配,优化配水,使水资源利用达到最佳。 5.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新的供水能力。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新的供水能力,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在广大的山丘区,不仅地表水资源贫乏,而且地下水资源储量极少或难以开采利用。因此,在这些地区应积极发展集雨灌溉工程。 从长远战略考虑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修建必要的调水工程势在必行。 二、工业、城市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对策 1.完善和强化城市水资源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和工业用水,一方面供水紧张,缺水严重,另一方面用水浪费现象却比较普遍和严重。这充分说明城市和工业用水管理水平落后。因此,应该通过立法、行政、经济等手段完善和强化城市水资源的管理。首先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市区、流域范围内的供、排、用水,使城市和农村的地表水、地下水能够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其次,要制定合理的水价。再次,要加强城市和工业供水中的自备水源管理,提高水资源费,逐渐降低其比例。 2.加强水源建设,重视水资源的保护。要缓解城市和工业用水的不足,就应增加水源地建设的投入,加快水源工程和城市供水工程建设。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是分不开的,保护好水资源是长期稳定供水的前提条件。因此,要重视水资源的保护,要逐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循环,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水平,积极利用再生水,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在已经污染的地区,要采取法律和经济手段,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3.调整工业结构,建立节水产业体系。内蒙古属于重点缺水区。因此有必要限制大耗水工业的发展,建立节水型、低耗水型工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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