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土保持
2000年,国家进一步加强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8.3亿元,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4.7万平方公里,建成水保治理骨干工程118座,是建国50年来平均治理速度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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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0年底,全国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9万平方公里,其中小流域治理面积28.4万平方公里,国家重点工程完成治理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八片重点治理区累计治理3.34万平方公里,建成基本农田744万亩,建成一大批塘坝等水利水保工程,发挥了明显的效益,水土流失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完成治理面积6.82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22万亩,营造水保林2848万亩,经果林1150万亩,封山禁林2976万亩。治理区林草覆盖度由26.3%上升到45.8%。治理坡耕地1670万亩,退耕近900万亩,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1.7亿吨。 |
黄河水保生态工程共完成治理面积0.74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水平梯田175万亩,营造水保林535万亩,治沟骨干工程1401座。通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了生态及农业生产条件,推动了水土流失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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