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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于1982年经国务院国办发[1982]5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成立松辽松辽水利委员会的报告的通知”批准成立,属事业单位,简称松辽委,办公地点设在长春。1984年,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松辽水利委员会,下设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委是水利部在松辽流域和东北地区国际界河及独流入海河流范围内的派出机构,国家授权在上述范围内行使水行政职能。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本流域水资源和河道。负责流域的综合管理、开发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水工程,搞好规划、管理、协调、监督、服务,促进江河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
松辽委成立以来,在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基础上,完成了《松花江流域规划》、《辽河流域规划》和《松花江、辽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三大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复,为解决松辽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提供了科学依据。还完成了中俄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界河段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图们江防护工程规划,为松辽流域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提供了科学依据。另外在流域河道整治、水资源保护与改善水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协调省际水事纠纷和各行业间的水事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该单位在机构设置、职能范围、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待改革。
主任:党连文
电话:5607070
传真:(0431)56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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