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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
负责国家授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管理;调解太湖流域片省(直辖市)际间的水事纠太湖流域管理局是水利部在太湖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韩江流域除外)、安徽省(钱塘江流域)范围内的流域机构,代表水利部在上述范围内(以下简称太湖流域片)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
一、基本情况
太湖流域片总面积24.5万平方公里,其中,太湖流域面积3.69万平方公里,包括江苏省苏南地区(太湖流域部分)、浙江省杭嘉湖地区、上海市大陆部分。太湖流域片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1999年末总人口10419.3万人,占全国的8.3%;国内生产总值17125.5亿元,占全国的五分之一;人均GDPl6436元,为全国的2.5倍。其中太湖流域1999年末总人口3625.5万人,占全国的2.8%;国内生产总值8886.3亿元,占全国的10.8%;人均GDP24510元,为全国的3.8倍。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在太湖流域片的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太湖流域片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太湖流域片重要江河、湖泊及主要跨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统一管理太湖流域片水资源;组织拟定太湖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太湖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纷;协调太湖流域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太湖防御洪水方案及水资源优化配置调度方案;负责太湖流域重要水利工程的统一调度;负责组织编制太湖流域片水利中长期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太湖流域片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太湖流域片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协调太湖流域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太湖局局长刘春生,现有副局长四名,总工程师一名,副总工程师两名。
局机关设:办公室、计划基建处、水政水资源(规划)处、财务处、人事劳动处、科技外事处、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利管理处、水文处、信息中心)、经济管理中心、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苏州设苏州管理处,负责望亭水利枢纽、常熟枢纽、太浦闸等流域枢纽工程管理;在无锡设太湖监测管理处,负责流域水质监测工作。
四、建局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1.组织编制完成《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
1985年恢复成立太湖局以后就积极协调太湖流域三省市,开展《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并于1987年经国家计委批复。
2.组织实施治太工程建设
1991年太湖流域大水后,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治理太湖。经过十年建设,太浦河、望虞河、杭嘉湖南排、环湖大堤等重点骨干工程已基本完成,其它治太骨干工程也都已全面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形成太湖调蓄,洪水北排长江,东排黄浦江,南排杭州湾的流域防洪骨干工程体系。
1999年6月~7月,太湖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太湖最高水位达5.08米,超过设计水位0.42米。在抗御特大洪水中,已建治太工程发挥了巨大作用,初步估算流域减灾直接经济效益达92亿元,为已建治太建设投入的二倍。
3.组织实施太湖流域防洪调度
在太湖流域遭遇1999年大洪水和1993年、1996年大水的情况下,太湖局协调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实施流域防洪科学调度、精细调度,为流域三省市减少洪涝造成的损失创造了条件。
4.组织实施“引江济太”调水工作
2000年夏,流域高温少雨,望虞河调引长江水6.71亿立方米,其中经望亭枢纽入太湖2.22亿立米,缓解了流域水资源紧缺状况,并改善了太湖局部湖区水质和黄浦江上游水质。
2001年,太湖局在总结2000年调水经验的基础上,并经充分论证,提出了“引江济太”调水试验方案,将开展更大规模的调引长江水入太湖的工作,以为改善流域水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5.组织开展太湖流域片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前期工作
组织流域片各省市开展防洪规划,流域防洪标准近期按五十年一遇,远期按一百年一遇;组织编制流域片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在弄清现状、弄清需求的基础上,对流域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
效保护。
6.开展太湖流域片水资源保护工作
坚持不懈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省界水质公报;加快流域水利工程建设,适时调度水资源;进行水功能区划,核算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加大中小河道和局部湖区的底泥疏浚力度;强化水资源量质统一管理。
7.组织开展太湖流域水利信息化建设
在已经建成的太湖流域水文遥测系统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太湖流域水利信息化近期建设规划》,并依据规划编制完成《太湖流域水利信息化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和2001年的实施方案,同时开展了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完成了太湖局内部信息网建设,对外与中国水利网实现拖挂。
主任:刘春生
电话:(021)65363502
地址:200434
上海市逸仙路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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